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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2
粪便钙卫蛋白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粪便钙卫蛋白检测试剂
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
申报资料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粪便钙卫蛋白检测试剂的一般要求,申请
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若不
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
特征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 注册 申请人和 技术审评 人员使用的指导文
件,不涉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
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
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系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
定的 , 随着法规 、 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 ,
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
粪便钙卫蛋白检测试剂是指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粪便中钙
卫蛋白含量的试剂。
本指导原则仅适用于以酶标记 、(电)化学发光标记 、(时
间分辨 ) 荧光标记等标记方法 , 以微孔板 、 管 、 磁颗粒 、 微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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