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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与抗肿瘤药物同步研发 的原研 伴随诊断
试剂临床试验 注册 审查指导原则
一、前言
随着肿瘤生物学研究的进展,一些新的作用机制、作用
靶点的抗肿瘤药物不断涌现 , 同时 , 临床实践中发现不同个
体对同一药物的反应存在差异 。 宿主 、 肿瘤和外在因素会影
响个体对抗肿瘤药物的反应 。 使用伴随诊断试剂检测肿瘤患
者生物样本中生物标志物状态 , 能够为抗肿瘤药物的安全和
有效使用提供重要信息 ; 在抗肿瘤药物研发过程中 , 通过对
疾病相关生物标志物的检测 , 有助于筛选 出 适合某类药物治
疗的特定人群 。 部分抗肿瘤药物的开发过程会同步开发伴随
诊断试剂 , 其临床试验尤其是其关键性临床试验过程会使用
伴随诊断试剂。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既可以支持药物上市 ,
亦可作为伴随诊断试剂伴随 用途 的确认证据支持其上市 。 同
步开发过程中抗肿瘤药物及伴随诊断试剂如何共同开展临
床试验是行业一直关注的问题 。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申请人
开展与抗肿瘤药物同步研发的原研伴随诊断试剂临床试验
及相关临床研究的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 , 同时也为技
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针对伴随诊断试剂及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
的一般要求 , 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
否适用 。 该文件为提供申请人和审查人员使用的指导性文件,
不涉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 , 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 , 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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