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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及其原料毒理学评价程序 (征求意见稿)

文档简介:2018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宣布失效第三批委文件的决定》(国卫办发〔2018〕15号),宣布《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失效。此后检验机构受理的以《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为检验依据的检验(试验)报告,已不能作为保健食品注册的技术审评依据。
专家名称: 山药
更新日期:2022-06-29
类别:药品/政策法规/法律法规
页数:15页
应用岗位:保健食品注册
应用地区: 全国
法规依据: 《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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