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1
疫苗生产企业派驻检查管理规程
(征求意见稿)
1 目的
为规范疫苗生产企业派驻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督促疫苗
上市许可持有人 ( 包括疫苗生产企业 , 下同 ) 落实主体责任 ,
切实保障疫苗生产质量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程适用于向湖北行政区域内疫苗上市许可持
有人派驻检查的管理工作 , 以加强对已上市或紧急使用疫苗
产品生产活动监督检查。
3 引用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3.3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3.4 《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
3.5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改革
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 >的通知 》( 中办发 〔 2018 〕 70 号 )
3.6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 <关于向疫苗生产企业派驻
检查员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 》(国药监药管〔 2019 〕 30 号)
3.7 国家药监局 《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生产企业派驻检
查工作的通知 》(国药监药管〔 2023 〕 15 号)
3.8 《药品检查管理办法》
4 术语及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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