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工作指导原则》

为推动《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中药材GAP)有序实施,助推我市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药监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2年第22号)和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关于发布《中药材GAP实施技术指导原则》和《中药材GAP检查指南》的通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局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工作指导原则。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技术指导 文书页数:23页 更新时间:2023-08-30

应用地区:重庆市 应用岗位:中药材生产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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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 药品监督管理库 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发布 - 1 -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中药材 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工作指导原则》的通知 渝药监〔 2023 〕 36 号 局属各检查局 , 相关事业单位 , 各中药生产企业 , 相关中药材生 产企业: 为规范我局《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材 GAP ) 实施工作 , 我局制定了 《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中药材生产 质量管理规范工作指导原则 》 。 现印发你们 , 请结合实际贯彻实 施。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 23 年 8 月 2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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