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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实施规范
(基本要素)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
二、中央主管部门:
市场监管总局
三、实施机关: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或者药品监管部门
四、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医疗器
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
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1 号)
五、子项:
无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实施规范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法规文件 文书页数:16页 更新时间:2023-08-28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医疗器械广告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