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优化第二类医疗器械说明书变更管理
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检查局 、 市药审中心 、 市药品监测中心 、 重庆医疗器械质
量检验中心 、审批处、器械监管处 、各医疗器械注册人:
为进一步落实 “ 放管服 ” 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 , 推
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 , 优化医疗器械说明书变更管理
要求 , 按照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
案管理办法 》、《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 等法律法
规规定 , 现将第二类医疗器械 ( 不含体外诊断试剂 ) 说明书
变更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风险评估进行分类管理
不涉及到产品注册证和产品技术要求内容的医疗器械
说明书变更分为说明书更改告知类变更和报告类变更 。 说明
书变更经风险研判可能带来一定产品质量风险或使用风险
的属于说明书更告知类变更 , 应办理医疗器械说明书更改告
知 。 说明书变更经风险研判不造成新的风险或仅带来轻微的
产品质量风险 、 使用风险的属于报告类变更 。 注册人对报告
类变更应在质量管理体系控制下保存设计变更记录 , 可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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