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第二类医疗器械说明书变更管理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优化医疗器械(不含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变更管理要求,我局草拟了《关于优化第二类医疗器械说明书变更管理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征求意见稿 文书页数:7页 更新时间:2023-07-12

应用地区:重庆市 应用岗位:第二类医疗器械说明书变更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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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优化第二类医疗器械说明书变更管理 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检查局 、 市药审中心 、 市药品监测中心 、 重庆医疗器械质 量检验中心 、审批处、器械监管处 、各医疗器械注册人: 为进一步落实 “ 放管服 ” 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 , 推 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 , 优化医疗器械说明书变更管理 要求 , 按照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 案管理办法 》、《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 等法律法 规规定 , 现将第二类医疗器械 ( 不含体外诊断试剂 ) 说明书 变更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风险评估进行分类管理 不涉及到产品注册证和产品技术要求内容的医疗器械 说明书变更分为说明书更改告知类变更和报告类变更 。 说明 书变更经风险研判可能带来一定产品质量风险或使用风险 的属于说明书更告知类变更 , 应办理医疗器械说明书更改告 知 。 说明书变更经风险研判不造成新的风险或仅带来轻微的 产品质量风险 、 使用风险的属于报告类变更 。 注册人对报告 类变更应在质量管理体系控制下保存设计变更记录 , 可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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