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腹膜透析导管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按照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一次性使用腹膜透析导管,分类编码为10-04-04。一次性使用腹膜透析导管用于对肾功能衰竭患者进行腹膜透析建立治疗通路,属于一次性使用无菌产品。本指导原则不包含与一次性使用腹膜透析导管配合使用的腹膜透析液、腹膜穿刺引导器械(如腹膜穿刺器等)、腹膜透析机等其他辅助器具。采用新型材料、新作用机理、新功能的一次性使用腹膜透析导管产品,可参考本指导原则中适用的部分。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技术指导 文书页数:15页 更新时间:2023-07-07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医疗器械注册审查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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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9 — — 附件 6 一次性使用腹膜透析导管注册审查 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一次性使用腹膜透析导 管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对注册 申报资料的审评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一次性使用腹膜透析导管注册申报资料的 一般要求,注册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 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 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注册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使用的指导性 文件,但不包括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 制执行,需在遵循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 原则 。 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 , 也可以采用 , 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 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 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按照 第二类医 疗器械管理的一次性使用腹膜透析导管 , 分类编码为 10-04-04 。 一次性使用腹膜透析导管用于对肾功能衰竭患者进行腹膜透析 建立治疗通路,属于一次性使用无菌产品。本指导原则不包含 与一次性使用腹膜透析导管配合使用的腹膜透析液、腹膜 穿刺 引导器械(如腹膜穿刺器等)、腹膜透析机等其他辅助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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