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二类医疗器械应急注册程序(试行)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加快推进“生物经济”和高端制造业的工作部署,加快创新医疗器械上市审批,保障医疗器械临床使用需求,促进医疗器械创新成果转化,推动黑龙江省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所需医疗器械尽快完成审批,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该注册程序,自2022年7月20日起实施。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法规文件 文书页数:4页 更新时间:2022-07-20

应用地区:黑龙江省 应用岗位:第二类医疗器械应急注册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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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黑龙江省第二类医疗器械应急注册程序 (试行)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危害,确保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所需医疗器械尽快完成审 批 , 根据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 法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 注册审批操作规范的通知 》(国药监械注〔 2021 〕 54 号)等法规 和规章文件,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 实际,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 本程序适用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所需,且 在本省尚无同类产品上市,或虽在本省已有同类产品上市,但产 品供应不能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需要的第二类医疗器 械应急注册。 纳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急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 量管理体系核查及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急生产许可参照本 程序实施。 第三条 省局结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严重程度、医疗器械储 备供应实际,按照本省应急响应级别调整有关要求适时启动应急 注册程序,开通应急审批通道,并向社会公告。 第四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 , 省局按照 “统一指挥 、 早期介 入 、 随到随审 、 科学审批 ”的原则 ,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所需第二类医疗器械实施应急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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