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申请人试点申报程序

广东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申请人试点申报程序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工作文件 文书页数:1页 更新时间:2020-07-17

应用地区:广东省 应用岗位: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者 法规依据:《广东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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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 申请人试点申报程序 为深入推进 广东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强化服务指导,保证公 平、公正、公开,现明确申请人试点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请 符合《广东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 案》)的申请人,可以通过电子邮箱: gdda_qxzcr@gd.gov.cn 向广东省药品监 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药监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文档: 1. 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和受托方基本情况; 2. 委托生产模式; 3. 产品基本信息、产品分类确定的依据; 4. 委托方提供产品设计开发文档; 5. 委托方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运行 情况的报告; 6. 委托方对受托方的质量管理、综合生产能力的评估报告; 7. 委托合同或协议、质量协议。 二、公示 省药监局对符合《方案》的申请人进行公示。 三、其他 1.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扩大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国 药监械注〔 2019 〕 33 号),申请人扩大到住所位于广东省辖区内的法人机构, 受托人扩大到该文件中明确参与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医疗器械生产企 业。 2. 申请人试点资格公示后,如不再进行试点的,通过电子邮箱告知省药监 局不再参加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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