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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定期风险评价报告撰写规范
1. 前言
为指导和规范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以下简称注册人)
撰写定期风险评价报告,依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
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 第
1 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范。本规范所称注册人与《办
法》中所称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内涵相同。
本规范是指导医疗器械注册人起草和撰写定期风险评价报
告的技术文件,也是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评价定期风险评
价报告的重要依据。
作为原则性指导文件,本规范依据当前对定期风险评价报告
的认识而制 定,提出了撰写的一般要求,但实际情况比较多样,
难以面面俱到,对本规范未涉及的具体问题应当从实际出发研究
确定。同时,随着医疗器械注册人定期总结医疗器械安全信息的
经验积累,监管需求的变化,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规范
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2. 基本要求
2.1 关于报告的提交
2.1.1 首次获得批准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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