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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热湿交换器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为申请人进行热湿交换器( HME )产品注
册申报提供技术指导,同时也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注册申报资
料的审评提供技术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热湿交换器产品注册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
申请人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
和细化,并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
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其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
本指导原则是对申请人和审评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
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
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 的其 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
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和标准的前提下使
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
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
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国家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7 第 104 号)中管理类别为 Ⅱ 类的热湿交换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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