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 — —
附件 4
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
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 为 注册申请人对 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检测
试剂 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 和 撰写, 以及 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
报资料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 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检测试剂 的一般要求,
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
用,需 详细 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 根 据产品的具体特性
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申请人和审 评 人员使用的指导 性 文件,不涉
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有能够满足
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 ,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
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系 以 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
订 的,随着法规、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
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 适用范围
总三碘 甲状腺原氨酸 检测 试剂是指利用抗原抗体反应的免
疫学 检测 方法对人血清、血浆中的 总 三碘甲状腺原氨酸 ( Total
Triiodothyronine , TT3 )进行体外定量检测的试剂。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以酶标记、(电)化学发光标记、(时间分
辨)荧光标记等标记方法标记, 以微孔板 ( 管 )、磁颗粒、微珠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