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的药品立法可以在欧洲委员会的网站找到(http://ec.europa.eu/health/human-use/index_en.htm)。 欧盟医药部门立法的主体是在第1卷和第5卷出版物《欧盟药品管理规则》汇编的。基本立法由其它卷(2-4,6-10)中发表的一系列指导方针支持。10卷构成了所谓的Eudralex。上述出版物的第2卷被称为《通知申请人》(NtA)。欧洲委员会已与各成员国主管当局和欧洲药物管理局(EMA)协商,编写了一份有关程序和监管要求的监管指南清单。NtA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也不一定代表欧盟委员会的最终意见。因此,如果有疑问,应参照适当的欧盟指示和条例。在第2A卷第1章中,详细解释了营销授权程序,并描述了不同的程序,包括传统草药产品的程序。在提交营销授权申请时,申请人必须在卷宗的管理模块1中注明提交卷宗的申请类型。第1章提供了关于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对欧盟(欧盟28个成员国、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组成的欧洲经济区)药品批准的决定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