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您在提交补充申请资料时,《已上市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临床变更技术指导原则》《药品注册申请电子文档结构》这两个法规都要遵守,这是适用不同的目的,《已上市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临床变更技术指导原则》主要阐明您在变更时需要做哪些研究,同时要提交哪些研究资料,偏重于资料的技术内容,而《药品注册申请电子文档结构》是用于指导提交资料时的形式要求,包括电子签章及光盘要求。
关于附件2里也提到了补充资料电子文档要求,这两个要求最主要是必须根据《已上市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临床变更技术指导原则》里根据变更分类来准备资料,不需要和《药品注册申请电子文档结构》一致,《药品注册申请电子文档结构》里的资料是个总括,你的变更分类不一样,资料也不一样,所以不必完全和《药品注册申请电子文档结构》一致,主要根据《已上市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临床变更技术指导原则》来准备即可。
化学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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