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1-3层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 (010)89150290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每份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
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3.核对《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原件,复印件确认留存,原件退回;
4.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1、受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能当场受理或者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决定(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要求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不符合要求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3、制证(时限:3个工作日)
4、发证(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申请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申请表
2、自查报告;
3、药品经营许可证;
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证书;
5、提供经营场所、库房基本资料,内容包括:地理位置图;
6、平面布置图(营业场所、仓库,标明面积,长宽高);
7、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或租赁合同及所附产权证明附件;
8、执业药师及主管检验师基本材料,包括执业药师证书;
9、执业药师聘书;
10、经营范围内含有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的应同时提供主管检验师职称证书和主管检验师学历证书、工作简历;
11、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12、(凡申请特殊管理药品经营范围的还应提供)申请表>>申请表
13、(凡申请特殊管理药品经营范围的还应提供)组织机构框架图及各部门负责人名单;
14、(凡申请特殊管理药品经营范围的还应提供)主管特殊管理药品质量负责人和经营负责人的:简历;
15、(凡申请特殊管理药品经营范围的还应提供)学历证书;
16、(凡申请特殊管理药品经营范围的还应提供)职称证书;
17、(凡申请特殊管理药品经营范围的还应提供)执业药师证书等;
18、(凡申请特殊管理药品经营范围的还应提供)库房位置平面图、库内布局图及储存条件说明;
19、(凡申请特殊管理药品经营范围的还应提供)保证安全的监控设施、设备布局图及监控措施说明;
20、(凡申请特殊管理药品经营范围的还应提供)特殊药品行政决定书或批复以及特殊药品管理制度目录;
21、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声明
22、授权委托书。>>授权书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需要现场检查吗?
答: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需要现场检查。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